山东省典型案例 |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交地即办证”“零材料”办理 打造“信易住”惠民便企服务模式
发布时间:2023-07-06
来源:薛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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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应用新场景,聚焦推进多元化信用信息应用,临淄区自然资源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交地即办证”的创新服务模式的统一部署,结合“无证明城市”建设,打造“交地即办证”“零材料”新模式,为有需求的企业在交地时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助推企业发展。
一、创新举措
近年来,区自然资源局全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多措并举,建立起覆盖不动产登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便民服务体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挂牌出让成交后,需进行签订出让合同,权籍调查等程序,占用企业一定时间。为了企业能尽快办理开工、融资贷款等手续,区自然资源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在用地单位签订出让合同环节提前介入、预审,与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并联进行,实现交地与发证的零时差,大幅缩短了企业办证时间,方便出让土地快融资、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助推企业发展。同时结合“无证明城市”建设,通过完善政策依据、强化数据互通共享、推动流程再造、精简申请材料,打造“交地即办证”“零材料”新模式目前我区“零材料”“交地即办证”已实现常态化办理。
二、实施过程
一是完善政策依据。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及省自然资源厅、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省税务局、山东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交地即办证”操作规范>》要求,2021年9月26日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印发《临淄区“交地即办证”工作方案》,将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申请、地籍调查、审核登簿等环节予以优化,推进权利人在交地环节即可取得权属证书。
二是推进流程再造。临淄 区自然资源局打破阻隔,将土地供应与不动产登记申请、地籍调查、审核登簿进行“全链条”流程再造。在土地供应前开展地籍调查,为涉及地块预先编制“身份号码”、不动产单元号,相应调查成果及时审核入库,企业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同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企业交齐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后,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通过部门“并联”服务提前准备登记材料,缩短登记前期准备时间,实现交地与发证“零时差”,并通过“无证明城市”建设,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强化数据互通共享、环节串联共认、压缩办证时限、精简申请材料,实现交地与办证“零材料”。
三是主动提前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夯实作风保障,从“被动办理”向“主动服务”转变。在确定用地单位后,积极了解用地单位申请“交地即交证”的意向,主动向企业发放“交地即办证”告知书,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有意向在交地环节一并取得不动产证书的企业,做好联系对接,定期跟踪项目的进度,提前介入、靠前服务、根据企业进度提供相应建议,为企业提供办证前期指导工作。
四是加强宣传力度。为进一步扩大“交地即办证”的社会知晓率,让更多企业和群众了解“交地即办证”的便利性,区自然资源局积极宣传、广泛推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媒体,主动发声,为企业答疑解惑,同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广优秀案例,通过营商环境评价企业走访工作,将“交地即办证”“零材料”相关政策宣传到企业身边,力争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和享受该项政策红利,真正做到让企业少跑腿,方便企业办事。
三、工作成效
“交地即办证”切实解决了以往交地后办证延迟的问题,将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申请、确权调查、审核登簿等进行全链条流程再造。多部门串联合作,共同发力,实现了业务信息共享,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申请材料,服务由被动变主动,业务程序更加顺畅。实现了交地与发证“零时差”“零材料”,促进了出让土地快融资、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资金成本,为企业带来了极大方便。目前,我区已实现“交地即办证”“零材料”常态化办理。同时对“交地即办证”相关工作方案、服务指南或业务规范进行了梳理,加大宣传力度,增加了企业和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知晓度。截止日前,全区已有86个项目完成“交地即办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探索便企利企新路径,进一步厚植为民情怀,坚持需求导向,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解决企业和群众的办证难题。不断加强业务深度、促进新旧流程转换,把所有问题的难点焦点通过内外结合的互补,逐一落实、逐一解决、逐一消化,让工作流程顺畅衔接、严丝合缝,让“交地即办证”“零材料”等模式遍地开花成为新常态,为全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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