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市场监管局:用好信用监管“金钥匙” 解锁服务企业“新密码”

发布时间:2023-12-18  来源:青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276

      青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信用监管与服务企业最佳结合点,切实用好“信用+”四把“金钥匙”,不断解锁服务企业“新密码”,助力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信用+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选树标杆”引领诚信风尚。鼓励信用良好的企业参与潍坊市市长质量奖、青州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和“好品山东”遴选。目前,我市共有4家企业,1名个人获得潍坊市市长质量奖,3家企业获得首届青州市市长质量奖,5家单位获得“好品山东”区域公共品牌。二是“政银合作”推进双向赋能。深化“政银携手百亿助小微”活动,向银行提供反映经营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为经营主体享受金融政策提供有力支撑,目前已完成对接信息1100余条,助企贷款15061笔、共80.79亿元。

      二、“信用+监管”,优化监管执法方式。

      一是聚焦“差异化”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合,实现对守法诚信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企业“无处不在”。2023年共应用信用风险“A、B、C、D”四个等级抽取1926户市场主体进行检查,信用风险分级应用率达到100%。二是建立“容错性”机制。对公示信息抽查中发现经营主体一般年报检查信息有误,允许经营主体修改,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目前,已指导36家企业对公示的一般年报信息进行修改。

      三、“信用+制度”,推进部门联合惩戒。

      一是落实涉企信息归集制度。将市场主体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及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实现部门间互认共享,今年以来,共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800余条,严重违法失信信息4条,双随机抽查信息1926条。二是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企业在行业准入、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政府奖励等方面予以限制。

      四、“信用+修复”,重塑企业“诚信形象”。

      一是加强信用修复指导。协同青州市信用协会举办信用修复政策宣讲会,对协会120余家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和案例分析,解答企业对信用修复的疑问和盲区,指导企业筑牢诚信根基。二是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开通线上线下修复双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能修尽修”。市场主体通过线上渠道实现“零跑腿”“零见面”“足不出户”即可申请信用修复。今年以来,共为672户经营主体移出异常名录,5户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7户经营主体修复行政处罚信息,助力失信市场主体重塑信用,重回发展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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