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 “服务型”信用监管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心剂”

发布时间:2023-11-06  来源:新泰市  浏览次数:349

      今年以来,新泰市应急局坚持把信用建设贯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全过程,积极探索“服务型”信用监管模式,助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根基,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在我们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既有诚信经营的企业,也有失信、无信的企业。要是一概而论,不仅不公平,也会让我们的监管陷入‘地毯式排查’,难以把精力放到该管的事情上来。”新泰市应急局局长徐鹏程介绍,“因此在我们制定了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

      据了解,新泰制定了《新泰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关于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开展联合激励惩戒实施细则》等规定,明确了纳入“红黑名单”管理情形、对应的激励和惩戒措施,分行业制定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评级标准。对监管职责内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重点工贸等企业,按照A级诚信、B级基本守信、C级失信的标准,划分安全生产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

      目前重点企业中,已划分A级企业337家、B级企业174家,凡发生事故的纳入C级,实行重点管理。对A级企业,不仅落实行政许可“绿色通道”“容缺受理”,还在评先树优、安全标准化评审等方面,优先考虑,并在年度执法计划中实行每半年1次执法检查,今年对A级企业“容缺受理”安全许可6家;对B级企业,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规范提升,实行每季度至少1次执法检查;对C级企业,约谈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执法检查并严查严罚,凡出现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再次发生事故等情形的,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去年,对2起发生事故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此举,推动形成了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氛围,极大提高了企业负责人安全诚信意识。

      为了保护企业主体权益,及时消除因失信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让企业回归经营正轨,新泰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明确了办案人员的信用修复责任,告知企业信用修复条件和程序规定,指导落实隐患整改、现场规范、管理提升等“闭环”措施,既提高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诚信意识、规范了安全生产行为,又避免了因信用修复不及时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今年新泰市应急局已检查企业493家次,行政处罚并公开公示122家次,公示内容的报送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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